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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38/80/M號法令

公報編號:

45/1980

刊登日期:

1980.11.8

版數:

1910

  • 批准在本地區以外居住文職已退休、離職待退休、軍職退休人士之遺屬贍養金及撫卹金,將透過其受權人收取上述有關款額。
被廢止 :
  • 第8/97/M號法令 - 廢止十一月八日第38/80/M號法令。
  •  
    相關類別 :
  • 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 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 - 公共行政及公務人員事務 - 退休基金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8/97/M號法令 廢止

    第38/80/M號法令

    十一月八日

    PDF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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