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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期
澳門政府公報
一九七六年六月十二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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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政 府
第20/76/M號法令:
第21/76/M號法令:
- 規定凡公務員在渡假情況時有權領取基薪及生活補助金連同家庭補助費及居住津貼在內
第107/76/M號訓令:
- 着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四章第九五條金額調動追加
第108/76/M號訓令:
- 着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特別支出部門第二○章第三七八條九款金額調動追加
第109/76/M號訓令:
- 着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兩宗調動追加
第110/76/M號訓令:
- 着令澳門法區檢察長為四月十二日第75/76/M號訓令第一條所組織之地區選舉委員會成員
第111/76/M號訓令:
- 特開款項一宗三十四萬二千七百二十元列入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附加章條內
民政廳:
- 批示一件 關於第二十三屆澳門格蘭披士大賽車籌備及執行委員會之組織事宜
澳門法院:
- 批示一件 關於澳門法區一九七六年度第二及第三備席檢察官之委任事宜
澳門保安部隊:
司令部:
- 第35/76號批示 關於十一月三十日第234/74號訓令第七條所指之職權再轉授給澳門治安警察廳長
- 第36/76號批示 關於十一月三十日第234/74號訓令第一條所指之職權分別再轉授給水警稽查隊長、司法警察廳長及消防局長
批 示 摘 錄
官署文告
目 錄
電文
- 法例一件——着將五月三日第319-A/76號法令連同若干修正伸展至澳門實施(共和國總統選舉)
刊登日期:1976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