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5/2023號法律《公共泊車服務制度》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為何賢公園停車場、馬六甲街停車場、望善樓停車場、望賢樓停車場、永寧街停車場及河邊新街停車場的公共泊車服務經營批給而作出公開競投。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行政長官 岑浩輝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5/2023號法律《公共泊車服務制度》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為交通事務局大樓停車場、快富樓停車場、麗都停車場、氹仔客運碼頭停車場、湖畔大廈停車場及東北大馬路長者公寓公共停車場的公共泊車服務經營批給而作出公開競投。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行政長官 岑浩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