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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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76/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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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五日刊登了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7/2025號行政命令:
-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涉及處理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的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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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8/2025號行政命令:
-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法蘭西共和國政府有關執行科研合作計劃的協議》。
刊登日期: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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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9/2025號行政命令:
刊登日期: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