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1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四年十月七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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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32/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東帝汶民主共和國帝力市締結友好城市諒解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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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刊登了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6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 二零二四年十月一日豁免乘客支付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費用。
第16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 澳門電訊有限公司獲准按照附於該批示並為其組成部分的許可所載規定及條件,設立及運作數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