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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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8/2019號法律《輕軌交通系統法》第四十一條第三款(三)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為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五周年及澳門大橋開通,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至十月一日豁免乘客支付第186/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一)項所規定的輕軌公共客運服務費用。

二、本批示自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