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星期二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作為簽署人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廣東省地震局簽署《粵澳地震科技合作安排》。
- 許可住所設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匯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藉發行股票增加其公司資本。
- 許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一名為“深創投(澳門)投資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以專門從事投資基金管理業務。
- 設立大型演出活動協調小組。
———
附註: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刊登了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澳門旅遊大學章程。
- 澳門理工大學章程。
- 數據中心的設立及運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