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一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第四批不動產的評定。
- 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施行細則。
-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保安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南光實業有限公司簽署以公證書形式訂立的《解除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商用空間管理及經營批給公證合同的協議》。
-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郊野步行徑」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 重新公佈經第1/2024號法律修改的第2/2018號法律《取得第三個或以上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的全文。
- 核准獸醫專業資格認可證明書及獸醫註冊證的式樣。
- 核准與獸醫專業資格認可登記及註冊、動物診療活動場所及動物商業業務場所有關的收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