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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第40/2020號行政法規《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的組織及運作》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一、設立青年試館,作為在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範疇內運作的青年活動中心。
二、青年試館負責:
(一)為青年舉辦及開展多元化社區活動,豐富青年的文化及公民生活,並為有需要的青年提供輔導服務;
(二)開展青年義工培訓;
(三)開展國情教育活動,增強青年對國家的認同;
(四)為青年社團提供舉辦社區活動的條件及資源,以及為青年提供社交和善用餘暇的場地。
本行政命令自二零二三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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