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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31/2022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第40/2020號行政法規《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的組織及運作》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標的

設立中葡職業技術學校,該校根據適用法例實施各階段的正規教育及回歸教育。

第二條

廢止

廢止九月二十八日第213/98/M號訓令

第三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二零二二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