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142/202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9/2021

刊登日期:

2021.12.6

版數:

4461-4462

  • 核准經第20/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及重新公佈的第5/2009號行政法規《警察總局組織與運作》第二十條第三款所指的附設人員。
廢止 :
  • 第123/202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 核准第5/2009號行政法規《警察總局組織與運作》第十七條第三款所指的附設人員。
  •  
    相關法規 :
  • 第6/1999號行政法規 - 訂定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
  • 第5/2009號行政法規 - 核准警察總局的組織及運作。
  •  
    相關類別 :
  • 警察總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42/202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及第182/201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經第20/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及重新公佈的第5/2009號行政法規《警察總局組織與運作》第二十條第三款所指載於本批示附件的附設人員,而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廢止第123/202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三、本批示於公佈翌日生效。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

    附件

    經第20/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及重新公佈的第5/2009號

    行政法規第二十條第三款所指之附設人員

    職務名稱 職位數目
    治安警察局人員
    警務總長/副警務總長/警司/副警司/高級警長/ 警長 20
    副警長/首席警員/一等警員/警員 42
    司法警察局人員
    督察長/一等督察/二等督察/副督察 5
    刑事偵查主任/首席刑事偵查員/一等刑事偵查員/二等刑事偵查員 17
    消防局人員
    消防總長/副消防總長/一等消防區長/副一等消防區長/高級消防區長/消防區長 4
    副消防區長/首席消防員/一等消防員/消防員 10
    海關人員
    關務總長/副關務總長/關務監督/副關務監督/高級關務督察/關務督察 4
    副關務督察/首席關員/一等關員/關員 14
    總數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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