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5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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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34/2021號行政命令
:
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交通運輸部海事局簽署《粵澳智慧海事管理合作安排》。
第122/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
禁止進口及轉運不可降解塑膠製一次性餐飲吸管及一次性飲料攪拌棒至澳門特別行政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
第61/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批准大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市開設分行,從事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獲許可經營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