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17/2021號行政長官公告

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三條(六)項及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在澳門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美利堅合眾國政府合作推動〈海外帳戶稅收合規法案〉(FATCA)實施的協議》的英文正式文本及相關的中文和葡文譯本。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發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美利堅合眾國政府合作推動〈海外帳戶稅收合規法案〉(FATCA)實施的協議》的英文正式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美利堅合眾國政府合作推動〈海外帳戶稅收合規法案〉(FATCA)實施的協議》相關的中文譯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美利堅合眾國政府合作推動〈海外帳戶稅收合規法案〉(FATCA)實施的協議》相關的葡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