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3/2021號行政命令:
第2/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附註:二零二一年一月七日刊登了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2/2021號行政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