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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20/2020號法律《會計師專業及執業資格制度》第五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及經聽取會計師專業委員會的意見後,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會計師註冊證書的式樣,有關式樣載於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一。
二、核准執業會計師執業准照及執業證的式樣,有關式樣分別載於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二及附件三。
三、核准會計師事務所執業准照的式樣,有關式樣載於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四。
四、會計師註冊證書、執業會計師執業准照及會計師事務所執業准照以白色紙張印刷,採用A4格式。
五、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李偉農
會計師註冊證書式樣:
執業會計師執業准照式樣:
執業會計師執業證式樣:
正面:
背面:
尺寸:85.6毫米 X 54毫米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准照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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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20/2020號法律《會計師專業及執業資格制度》第九十三條第四款的規定及經聽取會計師專業委員會的意見後,作出本批示。
一、根據第20/2020號法律第九十七條第四款、第九十八條第三款、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百條第六款及第一百零二條第二款規定可為客戶提供會計理帳、會計諮詢、稅務申報、稅務諮詢和其他相關服務的會計師及會計公司,才可申請登錄在該法律第九十三條所指的名單上。
二、申請人須按會計師專業委員會(下稱“委員會”)指定的專用表格向委員會提出登錄申請。
三、首次登錄的有效期,由登錄日起至當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四、登錄續期的有效期為一年。
五、須於登錄的有效期屆滿日前向委員會提出登錄的續期申請。
六、如有合理解釋,未於上款所指期限前提出的登錄續期申請仍獲接受,但須繳付相對於續期費用兩倍的附加費。
七、首次登錄、續期登錄及補發登錄證的費用載於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一。
八、證明登錄在第20/2020號法律第九十三條所指的名單的登錄證式樣載於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二。
九、本批示自公佈翌日生效,並自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李偉農
附件一:收費
行為 | 金額(澳門元) |
1. 會計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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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首次/續期登錄 | 1,500 |
1.2 補發登錄證 | 1,500 |
2. 會計公司 | |
2.1 續期登錄 |
2,000 |
2.2 補發登錄證 | 2,000 |
附件二:登錄證式樣
1)會計師
正面:
背面:
2)會計公司
正面:
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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