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121/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20/2020

刊登日期:

2020.5.18

版數:

4261

  • 關於第16/2020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所指的內地地區為珠海市。
被廢止 :
  • 第203/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訂定第16/2020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所指的內地地區為珠海市、中山市及江門市。
  •  
    相關法規 :
  • 第16/2020號行政法規 - 居住於內地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醫療保險津貼計劃。
  •  
    相關類別 :
  • 衛生護理 - 衛生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203/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廢止

    第121/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6/2020號行政法規《居住於內地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醫療保險津貼計劃》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第16/2020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所指的內地地區為珠海市。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四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法規:

    第122/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20/2020

    刊登日期:

    2020.5.18

    版數:

    4261

    • 訂定每年發放予第16/2020號行政法規所指受益人的醫療保險津貼金額上限。
    被廢止 :
  • 第199/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訂定每年發放予第16/2020號行政法規所指受益人的醫療保險津貼金額上限。
  •  
    相關法規 :
  • 第16/2020號行政法規 - 居住於內地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醫療保險津貼計劃。
  •  
    相關類別 :
  • 衛生護理 - 衛生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99/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廢止

    第122/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6/2020號行政法規《居住於內地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醫療保險津貼計劃》第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每年發放予第16/2020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一款(一)項及(四)項所指受益人的醫療保險津貼金額上限為澳門元四百九十元。

    二、每年發放予第16/2020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一款(二)項及(三)項所指受益人的醫療保險津貼金額上限為澳門元二百二十元。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四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法規:

    第123/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20/2020

    刊登日期:

    2020.5.18

    版數:

    4261-4262

    •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紅十字會一百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相關法規 :
  • 第88/99/M號法令 - 訂定在提供郵政服務,設置及使用郵政基礎設施時須遵守之一般原則。
  •  
    相關類別 :
  • 集郵 - 郵電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23/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經考慮郵電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起,發行並流通以「澳門紅十字會一百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四元五角 250,000枚
    含面額十四元郵票之小型張 250,000枚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四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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