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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173/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數字媒體博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附件一

數字媒體博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知識範疇:藝術學。

二、課程期限:三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一條第八款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

(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4學分。

(二)取得博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符合課程知識 或專業範疇性質的原創書面論文,並進行公開答辯且獲通過。

附件二

數字媒體博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研究方法 必修 45 3
數字媒體和新媒體 " 45 3
創意媒體與技術 " 45 3
互動設計的原則 " 45 3
設計、技術與展現 " 45 3
學術專題項目 " 1
 
學生須修讀下列兩門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6學分:
媒體研究相關問題 選修 45 3
知識產權政策與法律 " 45 3
電腦媒介 " 45 3
遊戲設計專題 " 45 3
 
論文 必修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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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互動媒體藝術碩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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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互動媒體藝術碩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知識範疇:藝術學。

二、專業範疇:

(一)遊戲設計;

(二)遊戲管理。

三、課程期限:兩年。

四、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五、授課形式:面授。

六、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條第八款的規定。

七、畢業要求:

(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43學分。

(二)取得碩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原創書面論文,並進行公開答辯且獲通過。

(三)如學生按課程的運作規章規定及格完成載於本批示附件二的表一及表二的學科單元/科目,但其論文不在規定期限內獲通過,則只可取得結業證書。

附件二

互動媒體藝術碩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交互設計概論 必修 45 3
遊戲策劃 " 45 3
遊戲產業工作坊 " 45 3
學術專題項目 " 1
實習 " 200 6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遊戲設計
遊戲引擎設計 必修 45 3
遊戲介面與音效設計 " 45 3
遊戲技術研究 " 45 3
人工智能 選修 45 3
手機遊戲開發 " 45 3
計算機圖形學及可視化技術 " 45 3
數字圖像處理 " 45 3
角色動畫設計 " 45 3
 
遊戲管理
遊戲項目管理 必修 45 3
遊戲和玩家 " 45 3
人機交互研究 " 45 3
互動媒體業務 選修 45 3
企業管理中的法律問題 " 45 3
統計學 " 45 3
消費者洞察 " 45 3
設計藝術學 " 45 3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論文 必修 12

註: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43學分,其分配如下:表一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佔16學分;表二的已選專業範疇學科單元/科目佔15學分;表三的論文佔12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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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城市大學開設國際酒店管理碩士學位課程(英文學制)。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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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國際酒店管理碩士學位課程(英文學制)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知識範疇:旅遊管理。

二、課程期限:兩年。

三、授課語言: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條第八款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

(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6學分。

(二)取得碩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原創項目報告,並進行引介且獲通過。

附件二

國際酒店管理碩士學位課程(英文學制)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酒店人力資源管理 必修 45 3
酒店策略管理 " 45 3
酒店市場行銷 " 45 3
酒店財務管理 " 45 3
研究方法 " 45 3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養生酒店管理 選修 45 3
文化旅遊 " 45 3
酒店技術和創新 " 45 3
奢侈品牌管理 " 45 3
酒店顧客關係管理 " 45 3
酒店營運決策 " 45 3
酒店服務質素管理 " 45 3
會展策劃和運作管理 " 45 3
酒店資訊系統管理 " 45 3
中國酒店之發展 " 45 3
綜合度假城管理 " 45 3
當代酒店管理之趨勢與問題 " 45 3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項目報告 必修 90 6

註: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6學分,其分配如下:表一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佔15學分;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佔15學分;表三的項目報告佔6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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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城市大學開設設計學碩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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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設計學碩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知識範疇:設計學。

二、課程期限:兩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條第八款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

(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7學分。

(二)取得碩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原創書面論文,並進行公開答辯且獲通過。

附件二

設計學碩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設計專題研究 必修 45 3
研究方法 " 45 3
設計史理論研究 " 45 3
設計論文導讀與寫作 " 45 3
學術專題項目 " 1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地域建築設計方法與理論 選修 45 3
美學與當代藝術理論 " 45 3
設計與文化比較研究 " 45 3
品牌規劃與設計 " 45 3
造形語意學 " 45 3
設計經典個案研究 " 45 3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論文 必修 9

註: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7學分,其分配如下:表一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佔13學分;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佔15學分;表三的論文佔9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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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城市大學開設設計學博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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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設計學博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知識範疇:設計學。

二、課程期限:三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一條第八款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

(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4學分。

(二)取得博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符合課程知識或專業範疇性質的原創書面論文,並進行公開答辯且獲通過。

附件二

設計學博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設計理論與實踐專題研究 必修 45 3
設計學方法論 " 45 3
設計教育理論 " 45 3
建築設計理論 " 45 3
學術專題項目 " 1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設計心理學 選修 45 3
鄉土建築理論與設計方法研究 " 45 3
設計學跨領域研究 " 45 3
設計創意思維 " 45 3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論文 必修 12

註: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4學分,其分配如下:表一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佔13學分;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佔9學分;表三的論文佔12學分。

葡文版本

第178/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創意寫作博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附件一

創意寫作博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知識範疇:語言文學。

二、課程期限:三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一條第八款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

(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3學分。

(二)取得博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符合課程知識或專業範疇性質的原創書面論文,並進行公開答辯且獲通過。

附件二

創意寫作博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創意寫作思維與文本呈現 必修 45 3
創意寫作與中外文化創意產業 " 45 3
創意寫作理論探索 " 45 3
創意寫作與漢語文學經典研究 " 45 3
創意寫作與文化研究 " 45 3
駐校作家創意寫作工作坊 " 45 3
 
學生須修讀兩門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6學分:
社會科學研究方法論 選修 45 3
中國現當代文學專題研究 " 45 3
中國古典文學創意資源研究 " 45 3
戲劇、影視文化創意產業研究 " 45 3
劇本研究、改編與轉化 " 45 3
新媒體寫作 " 45 3
女性創意寫作 " 45 3
兒童文學創作 " 45 3
 
論文 必修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