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14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4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49/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附註:印發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第115/2019號行政命令: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第146/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16/2019號行政命令:
刊登日期: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