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13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4/2019

刊登日期:

2019.8.26

版數:

2363

  • 輕軌系統運營、經營及維護之公共服務的批給豁免進行公開競投。
相關法規 :
  • 第3/90/M號法律 - 訂定公共工程及公共服務批給應遵守的一般原則。
  •  
    相關類別 :
  • 公共服務承批公司 -
  •  
    私營機構 :
  • 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3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鑑於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在運營、經營及維護輕軌系統方面具特別技術資格,將該公共服務批給予該公司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顯著利益;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五月十四日第3/90/M號法律《公共工程及公共服務批給制度的基礎》第五條第二款、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以及第二十四條a)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輕軌系統運營、經營及維護之公共服務的批給豁免進行公開競投。

    二、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法規:

    第13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4/2019

    刊登日期:

    2019.8.26

    版數:

    2363-2364

    • 修改第17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的表一及表二。
    相關法規 :
  • 第25/2009號行政法規 - 社會房屋的分配、租賃及管理。
  • 第17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訂定適用於第25/200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三)項及第十四條規定的家團的每月總收入及總資產淨值以及租金的計算方式,並規定家團維持生計的開支金額。
  •  
    相關類別 :
  • 社會房屋 - 房屋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3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25/2009號行政法規《社會房屋的分配、租賃及管理》第二條(三)項及第十四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第36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17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的表一及表二,由下表取代:

    表一

    家團之大小(成員數目) 每月總收入(澳門元)
    1 11,640.00
    2 17,680.00
    3 23,870.00
    4 26,220.00
    5 27,930.00
    6 32,680.00
    7或以上 34,390.00

    表二

    家團之大小(成員數目) 總資產淨值(澳門元)
    1 251,500.00
    2 381,900.00
    3 515,600.00
    4 566,400.00
    5 603,300.00
    6 705,900.00
    7或以上 742,900.00

    二、經第473/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17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四款的表,由下表取代:

    家團之大小(成員數目) 維持生計的開支
    (澳門元)
    1 4,230.00
    2 7,770.00
    3 10,710.00
    4 13,020.00
    5 14,700.00
    6 16,380.00
    7或以上 18,060.00

    三、本批示自二零一九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法規:

    第139/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4/2019

    刊登日期:

    2019.8.26

    版數:

    2364

    • 關於行使間接選舉補選的權利的地點為澳門綜藝館。
    相關法規 :
  • 第3/2001號法律 - 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
  •  
    相關類別 :
  • 選舉法 - 立法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39/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11/2008號法律第12/2012號法律第9/2016號法律修改,以及由第2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全文的第3/2001號法律通過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第九十八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行使間接選舉補選的權利的地點為澳門綜藝館。

    二、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