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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77/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結合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聖若瑟大學開設葡中翻譯研究學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有關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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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葡中翻譯研究學士學位課程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範疇:人文學。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葡文/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139學分。

附件二

葡中翻譯研究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葡語語音學 必修 45 3
初級葡語 " 90 6
葡語語言結構 " 90 6
葡文寫作入門 " 45 3
葡語系國家語言與文化I " 90 6
初級葡語文法 " 90 6
初級翻譯練習 " 45 3
短句與段落翻譯 " 45 3
 
第二學年
翻譯原則與方法 必修 45 3
葡文寫作 " 45 3
正式與非正式葡語 " 45 3
文件與正式信函翻譯 " 45 3
中文寫作 " 45 3
葡語系國家語言與文化II " 45 3
葡語文法 " 45 3
葡中傳譯 " 45 3
真人翻譯與電腦翻譯 " 45 3
國文 " 45 3
 
第三學年
高級葡文文法 必修 45 3
葡中翻譯實踐 " 45 3
翻譯理論與方法 " 45 3
高級葡語I " 45 3
高級葡語II " 45 3
商務文件翻譯 " 45 3
中葡翻譯實踐 " 45 3
英語I " 45 3
英語II " 30 2
英語III " 45 3
英語IV " 30 2
思考與論證 " 30 2
引導閱讀 " 30 2
澳門研究 " 30 2
 
第四學年
應用於翻譯的資訊技術 必修 45 3
法律文件翻譯 " 45 3
高級葡語III " 45 3
葡中交替傳譯 " 45 3
葡語系國家機構與管理 " 45 3
葡中同聲傳譯 " 45 3
翻譯過程與程序 " 45 3
專業實習/專業研究計劃(任選一科) " 120 8
英語V " 45 3
英語VI " 30 2
世界實驗室 " 3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