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結合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確認華僑大學開辦的藝術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按照本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一、 | 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 華僑大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泉州市 |
二、 | 本地合作實體的名稱: |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
三、 | 在澳門的教育場所名稱及總址: |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澳門新口岸外港填海區 羅馬街八十五號建興龍 廣場三樓 |
四、 | 高等教育課程名稱及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 | 藝術專業碩士學位課程 碩士學位 |
五、 | 課程學習計劃: |
科目 | 種類 | 學時 | 學分 |
第一學年 | |||
英語 | 必修 | 36 | 2 |
藝術原理 | " | 36 | 2 |
藝術創作方法研究 | " | 36 | 2 |
美學 | " | 36 | 2 |
中華傳統文化 | " | 36 | 2 |
文字設計與編排 | " | 36 | 2 |
傳統材料與書籍設計 | " | 36 | 2 |
設計心理學 | " | 36 | 2 |
書法臨摹與技法 | " | 36 | 2 |
第二學年 | |||
當代藝術思潮 | 必修 | 36 | 2 |
民族色彩設計研究 | " | 36 | 2 |
民族圖形發現與再創造 | " | 36 | 2 |
中華傳統視覺符號研究 | " | 36 | 2 |
企業形象識別與視覺導向研究 | " | 36 | 2 |
中國元素與品牌包裝設計 | " | 36 | 2 |
企業文化與設計應用 | " | 36 | 2 |
廣告攝影與設計 | " | 36 | 2 |
包裝設計與理論 | " | 36 | 2 |
第三學年 | |||
中國傳統裝飾藝術研究 | 必修 | 36 | 2 |
設計綜合表現 | " | 36 | 2 |
畢業設計與論文 | " | 36 | 10 |
註:
1)本課程授課形式為面授。
2)本課程以兼讀制形式運作。
六、開課日期:二零一八年九月
七、完成本課程而取得的文憑,不排除必須根據關於學歷審查的現行法例進行確認。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和第二款、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以及第3/2012號法律《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第四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載於本批示且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取代經第83/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7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二。
二、本批示自二零一八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八年五月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學歷 | 具學士學位或等同學歷 | 具高等專科學位或等同學歷 | 不具高等學歷 | |||
師範培訓 | 具師範 培訓 |
不具師範培訓 | 具師範培訓 | 不具師範培訓 | 具師範培訓 | 不具師範培訓 |
代號 | XLF | XLS | XBF | XBS | XNF | XNS |
金額 | $5,930 | $4,740 | $5,020 | $4,570 | $4,040 | $2,800 |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和第二款、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以及六月三十日第65/84/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載於本批示且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取代經第84/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
二、本批示自二零一八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八年五月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師範培訓 |
具所任教教育程度的師範培訓 | 未具所任教教育程度的師範培訓 |
學歷 | ||
學士學位或等同學歷 | $5,930.00 | $4,740.00 |
高等專科學位或等同學歷 | $5,020.00 | $4,570.00 |
不具備高等學歷 | $4,040.00 | $2,8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