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59/201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9/2018

刊登日期:

2018.5.7

版數:

356-368

  • 核准申請聘用外地僱員的印件式樣。
廢止 :
  • 第67/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核准申請聘用外地僱員的印件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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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規 :
  • 第21/2009號法律 - 聘用外地僱員法。
  • 第8/2010號行政法規 - 聘用外地僱員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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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勞工、就業及職業培訓 - 勞動關係及勞動合同 - 社會保障 - 外地勞工 - 非本地勞工的逗留 - 勞工事務局 - 社會保障基金 - 治安警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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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9/201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8/2010號行政法規《聘用外地僱員法施行細則》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載於本批示附件的申請聘用外地僱員的印件式樣,有關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份。

    二、廢止第67/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三、本批示自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起生效。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梁維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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