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45/2018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3/2018

刊登日期:

2018.1.15

版數:

43-44

  • 認可“創新教育協會”為私立高等教育機構“中西創新學院”的所有人。
廢止 :
  • 第33/2001號行政命令 - 認可「創新教育社股份有限公司」為一所私立高等教育機構的擁有人,並批准其開辦中西創新學院。
  •  
    相關法規 :
  • 第11/91/M號法令 - 關於訂定在澳門地區從事高等教育活動的一切公立及私立教育機構的組織和運作。
  •  
    相關類別 :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中西創新學院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45/2018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經二月十日第8/92/M號法令修改的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所有人

    認可“創新教育協會”為私立高等教育機構“中西創新學院”的所有人。

    第二條

    宗旨

    中西創新學院按照其章程所訂的規定開展高等教育活動。

    第三條

    廢止

    廢止第33/2001號行政命令

    第四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八年一月五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