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44/2018號行政命令:
第45/2018號行政命令:
第4/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5/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6/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附註:印發二零一八年一月十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第43/2018號行政命令:
第46/2018號行政命令:
刊登日期: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