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星期二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修改九月三十日第31/78/M號法令第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拖車費及車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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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確認華僑大學開辦的產品設計專業學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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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2018年財政年度預算案。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許可訂立執行“離島醫療綜合體設計、供應及安裝氣動傳輸系統承攬工程”的合同。
- 許可訂立提供“氹仔新碼頭主體工程擴建——監察II延期VIII”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為澳門文化中心提供2018-2019年期間場地活動技術支援服務”的合同。
- 修改第521/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