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葡文版本

更正

因刊登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第1164頁:

原文為:“(二)提出未來應對危機處理的整體規劃,以加強對危機處埋的協同效應……”

更正為:“(二)提出未來應對危機處理的整體規劃,以加強對危機處理的協同效應……”。

原文為:“第 28 期 —— 2017 年 8 月 28 日”

更正為:“第 35 期 —— 2017 年 8 月 28 日”。

第1165頁:

原文為:“N.º 28 — 28-8-2017”

更正為:“N.º 35 — 28-8-2017”。

———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於印務局

局長 杜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