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 36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七年九月四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全文版本PDF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28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85/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86/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8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8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89/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90/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9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9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9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9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95/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96/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9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9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印務局:

———

附註:印發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275/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28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8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