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6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七年九月四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訂定十二月三十日第56/83/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二款b)項所指為單位評估之目的將在公式內使用的每平方米的單價。
- 許可訂立提供“旅遊局駐印尼市場代表”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提供“屋宇漏水檢測服務(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的合同。
- 許可訂立提供“澳門駕駛學習暨考試中心第一期及第二期建造工程——編製工程計劃”服務的合同。
- 許可向身份證明局供應“2018年度Oracle軟件更新權”。
- 許可訂立提供“大件垃圾及建築廢料收集清運”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公共衛生化驗所借出化驗設備及供應相關試劑”的合同。
-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病理解剖科供應專用試劑”的合同。
- 許可訂立執行“氹仔街市優化擴建工程”的合同。
- 許可訂立提供“2017/2018年度污水及固體廢物處理設施之質量監督”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為文化局提供十七期《C2文創誌》的採編、設計排版、推廣及管理服務”的合同。
- 減少第264/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述合同的整體費用,以及修改相關開支分段支付。
- 修改第14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許可訂立“為民政總署離島區樹木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期間提供護理服務”的合同。
- 核准體育基金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二補充預算。
第16/2017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修改第13/2016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報考平台規章》第一條及第二條。
更正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
附註:印發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設立檢討重大災害應變機制暨跟進改善委員會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起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管轄範圍內,協助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一起進行強颱風“天鴿”災後的各項援助和建設工作。
-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協助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對強颱風“天鴿”的災後援助和建設工作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