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訂定第19/2017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一款規定的證明書收費金額。
- 許可訂立提供“澳門垃圾焚化中心舊廠房垃圾吊機監控系統及冷卻水系統升級”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執行“高美士中葡中學主大樓優化工程”的合同。
- 許可訂立提供“全澳城市電子監察系統(第二及第三階段)——採購及安裝之補充”服務的合同。
- 許可司訂立提供“運送動物屠體往市政街市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提供“輕軌媽閣C240R1分段編製工程計劃——修改設計——通訊管線遷移”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供應醫療/化驗用氣體”的合同。
- 核准教育發展基金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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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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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訂定高中教育階段的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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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訂定初中教育階段的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委任保安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核准“金融帳戶信息的通用報送標準及盡職調查程序”。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刊登日期: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