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副刊
第二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修改《刑法典》。
-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供應膳食”的合同。
- 許可訂立提供“離島醫療綜合體全自動垃圾和被服收集系統的設計服務”的合同。
- 修改第458/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許可訂立“提供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旅遊熱線運作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提供“建築廢料堆填區南面堤堰建設及地質改良——編製工程計劃”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提供“澳門廢舊車輛跨區轉移內地監管配套之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提供“澳門電腦及周邊配件回收計劃”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提供“澳門垃圾焚化中心的廚餘處理設施營運及保養”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提供“澳氹第四條跨海大橋工程——監察、項目及造價管理”服務的合同。
- 修改第94/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許可訂立執行“輕軌車廠——設立供水系統工程”的合同。
- 許可訂立提供“輕軌媽閣C240R1分段編製工程計劃——修改設計”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消防車輛”的合同。
- 許可訂立提供“第64屆及第65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基建工程顧問服務”的合同。
- 核准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許可訂立供應“船長約8米巡邏艇”的合同。
- 許可訂立供應“船長約8米巡邏艇”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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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第55/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訂定高中教育階段的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
第56/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訂定初中教育階段的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第二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委任保安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核准“金融帳戶信息的通用報送標準及盡職調查程序”。
刊登日期: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