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71/2017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24/2017

刊登日期:

2017.6.12

版數:

547

  • 修改澳門管理學院組織章程。
相關法規 :
  • 第11/91/M號法令 - 關於訂定在澳門地區從事高等教育活動的一切公立及私立教育機構的組織和運作。
  • 第45/2000號行政命令 - 認可總址設於澳門的澳門管理學院為私立高等教育機構,並核准有關章程。
  •  
    私營機構 :
  • 澳門管理學院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1/2017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經二月十日第8/92/M號法令修改的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修改澳門管理學院組織章程

    核准經第45/2000號行政命令核准,並經第24/2003號行政命令修改的澳門管理學院組織章程的第三條修改如下:

    “第三條

    (經濟年度)

    學院之運作或經濟年度以每年一月一日為起始,十二月三十一日為終結。”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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