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7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許可一名為“GPAP澳門股份有限公司”的金融機構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及運作。
- 發行並流通以“文學與人物——聊齋誌異”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 許可訂立提供“交通輔導服務(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合同。
- 許可訂立執行“筷子基南北灣道路工程”的合同。
- 許可訂立提供“澳門特別行政區航空基礎建設的土木工程技術顧問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執行“新城填海區A區至澳門半島之間的連接通道——連接橋建造工程”的合同。
- 修改第66/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許可訂立執行“青葱大廈地面層房屋局辦公室建造工程”的合同。
- 修改第122/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滅菌科供應醫療消耗品”的合同。
- 許可訂立執行“治安警察局總部大樓——部分設施改善工程”的合同。
- 許可訂立提供“升降機類設備抽檢(2017年度)”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提供“澳門惰性拆建物料分選設施的首階段生產線之設計及建造工程——諮詢及設計覆核顧問”服務的合同。
- 設立康復服務十年規劃跨部門策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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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委任經濟財政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白俄羅斯共和國國民得獲免簽證及入境許可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