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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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320/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321/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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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三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57/2016號行政命令:
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58/2016號行政命令:
-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作為簽署有關特別的士客運業務的公證合同的簽署人。
第319/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三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59/2016號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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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60/2016號行政命令:
刊登日期: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