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102/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政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起,發行並流通以「博物館和收藏品 五——海事博物館」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二元 500,000枚
三元 500,000枚
四元五角 500,000枚
五元五角 500,000枚
含面額十二元郵票的小型張 500,000枚

二、該等郵票印刷成十二萬五千張小版張,其中三萬一千二百五十張將保持完整,以作集郵用途。

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葡文版本

第103/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政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起,發行並流通以「陳志威眼中的澳門」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二元 500,000枚
三元 500,000枚
四元五角 500,000枚
五元五角 500,000枚
含面額十二元郵票的小型張 500,000枚

二、該等郵票印刷成十二萬五千張小版張,其中三萬一千二百五十張將保持完整,以作集郵用途。

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葡文版本

第104/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公共財政管理制度》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三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體育基金二零一六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40,675,642.61(澳門幣肆仟零陸拾柒萬伍仟陸佰肆拾貳元陸角壹分),該預算為本批示的組成部份。

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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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基金二零一六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單位: 澳門幣
職能分類 經濟分類 名稱 金額
    收入  
    資本收入  
  13-00-00-00 其他資本收入  
  13-01-00-00 歷年財政年度結餘  
  13-01-00-02 自治機構 40,675,642.61
    總收入 40,675,642.61
    開支  
    經常開支  
  05-00-00-00-00 其他經常開支  
  05-04-00-00-00 雜項  
7-02-0 05-04-00-00-90 備用撥款 40,675,642.61
    總開支 40,675,642.61

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八日於體育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戴祖義——委員:潘永權、劉楚遠、吳潮欣、林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