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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115/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第五條及第六條,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確認中國文化大學開辦的社會科學院澳門境外碩士在職專班(政府治理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按照本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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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中國文化大學
台灣台北市陽明山華岡路55號
二、本地合作實體的名稱: 澳門理工學院
三、在澳門的教育場所名稱及總址: 澳門理工學院
澳門高美士街
四、高等教育課程名稱及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 社會科學院澳門境外碩士在職專班(政府治理碩士學位課程)
碩士學位
五、課程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代議政治 必修 54 3
公共政策分析 " 54 3
社會科學研究方法 " 54 3
非營利組織管理 " 54 3
當代公共治理 " 54 3
全球化與跨域治理 " 54 3
論文 " 72 4
 
學生須從下列選修科目中選讀六門科目:
兩岸關係治理 選修 36 2
憲法與行政法專題 " 36 2
台灣經濟問題與政策 " 36 2
公共預算專題 " 36 2
環境治理專題 " 36 2
公民社會與第三部門發展專題 " 36 2
反壟斷政策與產業 " 36 2
比較政府研究專題 " 36 2
社會行為研究 " 36 2
勞資關係 " 36 2
城市規劃與環境政策專題 " 36 2
人力資源發展 " 36 2
社會福利治理 " 36 2
公務人力資源管理專題 " 36 2
比較行政專題 " 36 2
財政與金融政策專題 " 36 2
行政領導專題 " 36 2
兩岸四地之政治發展 " 36 2
社會福利政策專題 " 36 2
台灣勞動政策與立法 " 36 2
中國歷代行政制度 " 36 2
行政倫理專題 " 36 2
政府治理:以臺灣經驗為例 " 36 2
公共政策專題 " 36 2

註:

1)課程期限至少為兩年。

2)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4學分。

3)本課程授課形式為面授。

4)本課程以兼讀制形式運作。

六、開課日期:二零一五年九月。

七、完成本課程而取得的文憑,不排除必須根據關於學歷審查的現行法例進行確認。

葡文版本

第116/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商業分析學碩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附件,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課程期限為兩年。

四、課程以中文及英文授課。

五、課程的授課形式:面授。

六、課程的學術範圍:商業統計學。

七、根據第37/2000號行政命令核准的頒授碩士及博士學位規章第五條第三款(二)項的規定,上述課程還包括撰寫及答辯一篇原創論文。

八、如學生按上述課程的規章規定及格完成載於本批示附件的表一至表二的科目,而不在規定期限內提交論文,則只可取得結業證書。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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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商業分析學碩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應用統計 必修 45 3
企業資訊管理 " 45 3
管理經濟學 " 45 3
數據挖掘 " 45 3
研究方法 " 45 3
博弈論 " 45 3

表二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學生須從下列四門科目中選修兩門科目:
高級運作分析 選修 45 3
項目管理及實務操作 " 45 3
營運管理 " 45 3
電子商務及其應用 " 45 3
 
學生須從下列五門科目中選修兩門科目:
管理決策方法 選修 45 3
資訊技術服務管理 " 45 3
信息系統審計 " 45 3
供應鏈管理前沿 " 45 3
資訊系統管理前沿 " 45 3
 
學生須從下列四門科目中選修一門科目:
高級企業資源規劃 選修 45 3
供應鏈金融專題 " 45 3
管理科學專題 " 45 3
企業管理模型與優化 " 45 3

表三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論文 必修 12

註: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至少為45學分,其分配如下:表一的必修科目佔18學分;表二的選修科目佔15學分;表三的論文佔12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