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附註:印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零一五年七月三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第29/2015號行政命令: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第30/2015號行政命令:
第31/2015號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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