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48/2015號行政長官公告

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二零一五年四月三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颱風委員會關於颱風委員會秘書處行政、財務及相關安排的協定》。該協定的中、英文正式文本及葡文譯本一併公佈。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一日發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颱風委員會關於颱風委員會秘書處行政、財務及相關安排的協定》


Agreement between the Government of the 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Escap/WMO Typhoon Committee Regarding Administrative, Financial and Related Arrangements for the Typhoon Committee Secretari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