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調整第40/95/M號法令第二十八條第二款b項所規定的限額。
- 修改第20/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開支分段支付。
- 核准旅遊基金二零一五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訂定各衛生中心的地區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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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所有由旅遊學院旅遊高等學校開辦的高等專科學位及學士學位課程的畢業證書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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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委任經濟財政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