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1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三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發行並流通以“郵政總局大樓”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 發行並流通以“博物館和收藏品 四——澳門林則徐紀念館”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 減少第297/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述合同的整體費用以及修改相關開支分段支付。
- 許可訂立提供“出版《澳門》雜誌中文印刷版及電子版之採編、版面設計、印製、發行、推廣、管理及相關服務”的合同。
- 訂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的教員與導師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