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法規:

第19/2014號行政法規

公報編號:

39/2014

刊登日期:

2014.9.29

版數:

595-597

  • 修改第2/2008號行政法規《設置軍事禁區》。
相關法規 :
  • 第4/2004號法律 - 軍事設施的保護
  • 第2/2008號行政法規 - 設置軍事禁區。
  •  
    相關類別 :
  •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 - 土地委員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9/2014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2/2008號行政法規《設置軍事禁區》

    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五)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第十二條及第4/2004號法律《軍事設施的保護》第五條的規定,經徵詢行政會的意見,制定本補充性行政法規。

    第一條

    修改第2/2008號行政法規

    一、第2/2008號行政法規《設置軍事禁區》第二條修改如下:

    “第二條

    軍事禁區

    (一)......

    (二)第41/2000號行政法規第22/2004號行政法規第10/2012號行政法規保留的土地,位於氹仔島兵房斜巷及望德聖母灣大馬路之間,其周界及四至在附於本行政法規並為其組成部分的地籍圖內載明,該圖由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發出,編號為5857/2000。”

    二、第2/2008號行政法規《設置軍事禁區》第二條(二)項所指的地籍圖,由作為本行政法規組成部分的附件所載者替代。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二日制定。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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