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109/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聖若瑟大學開設環境科學與管理碩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附件,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課程期限為兩年。

四、課程以英語授課。

五、課程的授課形式:面授。

六、課程的學術範疇:環境科學與管理。

七、按照四月十四日第13/97/M號法令第十條及第十二條的規定,上述課程還包括撰寫及答辯一篇原創論文。

八、學生如在該課程的授課部分成績及格,而不在規定期限內提交論文,則只可取得學位後文憑。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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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環境科學與管理碩士學位課程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環境科學 必修 42 3
環境法律與政治 " 28 2
研究方法與數據分析 " 42 3
創意、革新與創業 " 42 3
污染與廢物管理 " 42 3
環境管理 " 28 2
 
學生須從下列選修科目中選擇四門*:
環境倫理 選修 42 3
生態學與生態系統的保護 " 42 3
環境技術 " 42 3
氣候變化與海岸形成 " 42 3
生態毒物學與環境健康 " 42 3
環境影響評估與環境標準 " 42 3
 
論文 必修 8

* 校方將指定每學期供學生選讀的選修科目。

註: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6學分。

葡文版本

第110/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城市大學開設服務業管理碩士學位課程(英文學制)。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附件,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上述課程設以下專業範疇:

(一)豪華旅遊產品管理

(二)旅遊規劃

(三)綜合服務管理

(四)公共行政服務管理

四、課程期限為兩年。

五、課程以英文授課。

六、課程的學術範疇:管理學。

七、課程的授課形式:面授。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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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服務業管理碩士學位課程(英文學制)學習計劃

表一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現代服務業管理 必修 45 3
服務業營運決策 " 45 3
人力資源管理 " 45 3
調研方法 " 45 3
服務業市場傳意管理 " 45 3
全球戰略管理 " 45 3
三門載於表二的選修科目 " 9
 
論文 必修 12

表二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學生須選讀兩門所修專業範疇的科目,以及一門其餘專業範疇的科目:
 
豪華旅遊產品管理
豪華產品的市場與佈局 選修 45 3
新品牌開發和管理計劃 " 45 3
豪華旅遊產品作業項目* " 45 3
管理層實習(豪華旅遊產品管理)* " 3
 
旅遊規劃
旅遊建築及景區規劃 選修 45 3
旅遊諮詢策劃 " 45 3
旅遊規劃作業項目* " 45 3
管理層實習(旅遊規劃)* " 3
 
綜合服務管理
服務營運管理 選修 45 3
綜合服務管理專題 " 45 3
綜合服務管理作業項目* " 45 3
管理層實習(綜合服務管理)* " 3
 
公共行政服務管理
公共管理學 選修 45 3
公共行政管理政策專題 " 45 3
公共行政服務作業項目* " 45 3
管理層實習(公共行政服務管理)* " 3

* 學生只可從八門科目中選讀一門。

註: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9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