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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014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一日第85/84/M號法令《澳門公共行政組織結構大綱》第三條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一切所需權力,就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榮興彩票有限公司簽訂之經營中式彩票特許合同的期限延長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及就修改該合同的事宜,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相關的公證書。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