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3/2014號行政命令:
第2/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3/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印務局:
附註:印發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三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