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三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將M/5式收益申報書的遞交期限延長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立法會:
第1/2014號決議,關於審議《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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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一及第二副刊、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五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三及第四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第436/2013至450/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第120/2013號行政命令、第451/2013至463/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五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三副刊:
第13/2013號法律、第467/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五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四副刊:
第472/2013號至第476/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6/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批准澳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珠海橫琴島開設一所代理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