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葡文版本

第327/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七月七日第73/84/M號法令核准的居屋貸款優惠基金規章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撥予郵政儲金局$560,000.00(澳門幣伍拾陸萬元整),作為二零一三財政年度有關管理居屋貸款優惠基金之報酬。

二、上款所指之費用由居屋貸款優惠基金支付。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葡文版本

第328/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56/83/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二款b)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十二月三十日第56/83/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二款b)項所指為單位評估之目的將在公式內使用的每平方米單價訂定為澳門幣三萬六千三百元。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葡文版本

第329/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鑑於判給Delta Edições – Sociedade Unipessoal Lda.提供「出版《澳門》雜誌葡文印刷版及電子版之採編、版面設計、印製、發行、推廣、管理及相關服務」的執行期跨越一財政年度,因此必須保證其財政支付。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公共財政管理制度》第二十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許可與Delta Edições – Sociedade Unipessoal Lda.訂立提供「出版《澳門》雜誌葡文印刷版及電子版之採編、版面設計、印製、發行、推廣、管理及相關服務」的合同,金額為$2,276,811.00(澳門幣貳佰貳拾柒萬陸仟捌佰壹拾壹元整),並分段支付如下:

2013年

$ 379,468.50

2014年

$ 1,897,342.50

二、二零一三年的負擔由登錄於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二十四章「新聞局」內經濟分類「02.03.07.00.02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活動」帳目的撥款支付。

三、二零一四年的負擔將由登錄於該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的相應撥款支付。

四、二零一三年財政年度在本批示第一款所訂金額下若計得結餘,可轉移至下一財政年度,但不得增加有關機關支付該項目的總撥款。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葡文版本

第330/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政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八日起,發行並流通以「第60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二元

200,000枚

二元

200,000枚

二元

200,000枚

二元

200,000枚

二元

200,000枚

二元

200,000枚

含面額十二元郵票之小型張

200,000枚

二、該等郵票印刷成十萬張小版張,其中二萬五千張將保持完整,以作集郵用途。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葡文版本

第331/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經考慮郵政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發行並流通以「澳門——歐盟貿易和合作協議二十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一元五角

200,000枚

五元

200,000枚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