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65/2013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42/2013

刊登日期:

2013.10.15

版數:

2012-2013

  • 修改海關關員編制。
被廢止 :
  • 第2/2022號行政法規 - 修改第21/2001號行政法規《海關的組織與運作》。
  •  
    相關法規 :
  • 第21/2001號行政法規 - 核准海關的組織與運作。
  •  
    相關類別 :
  • 海關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2/2022號行政法規 廢止

    第65/2013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修改海關關員編制

    第25/2008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21/2001號行政法規《海關的組織與運作》第三十條所指附表一的海關關員編制,由作為本行政命令組成部分的附件所載者替代。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三年十月八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

    附表一

    海關關員編制

    1. 領導

    職級 職位數目
    海關關長 1
    副海關關長 1
    助理海關關長 2

    2. 高級職程

    職級 職位數目
    關務總長 5
    副關務總長 14
    關務監督 17
    副關務監督 10

    3. 基礎職程

    職級 職位數目
    一般基礎職程 專業職程
    關務督察 39 2
    副關務督察 126 5
    首席關員 437 8
    一等關員/關員 973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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