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2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五日,星期二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初級法院設立勞動法庭和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
- 修改第30/2011號行政法規《發行慶祝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二三年農曆新年的紙幣》的中文文本。
- 延長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的實施期間。
- 將若干權力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以便簽署《關於發放研究生獎學金的合作協議書》。
- 將若干權力授予保安司司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大利亞移民及邊境保護局簽署在交流專業知識、培訓、分享打擊非法移民活動的資訊及優秀實踐經驗方面進行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 訂定初級法院勞動法庭和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設置並開始運作的日期。
- 修改海關關員編制。
- 訂定一幅位於澳門半島,鄰近俾若翰街,名為筷子基“E”及“F”地段上興建的經濟房屋獨立單位,其兩房一廳(T2)單位的售價的最低及最高價格。
- 許可訂立提供“網上剪報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承辦2013/2014學年“國防教育營”活動的合同。
- 例外豁免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繳納有關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博彩的經營所生利潤的所得補充稅。
- 許可訂立“向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供應及安裝動物實驗室實驗動物養殖系統”的合同。
-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中國書畫前輩名家”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 許可訂立提供“編製E2區LT7地段直升機維修庫及升降坪工程計劃”服務的合同。
第227/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高中職業技術正規教育的健康照顧課程計劃。
第231/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確認華僑大學開辦的藝術設計(動漫)專業學士學位補充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的運作。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委任經濟財政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刊登日期: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