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202/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城市大學開設教育學博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附件,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課程設以下研究範疇:

(一)教育行政管理

(二)成人教育

(三)教育資訊技術

四、課程期限為三年。

五、課程以中文授課。

六、課程的學術範圍:教育學。

七、課程的授課形式:面授。

八、為取得博士學位,尚須撰寫原創論文,並須接受論文評審及進行論文答辯。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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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教育學博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教育機構變革 必修 30 2
進階教育研究方法 " 30 2
全球化與教育的比較研究 " 30 2
博士論文準備 " 30 2
       
學生須從下列選修科目中選讀一門:      
教育質量評估與改進 選修 30 2
成人教育的理論、方法與實踐 " 30 2
教育整合技術規範 " 30 2
       
論文 必修 40

註: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50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