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67/2011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45/2011

刊登日期:

2011.11.7

版數:

2025

  • 以合同聘用方式任命一名外籍司法官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助理檢察長。
相關法規 :
  • 第10/1999號法律 - 通過《司法官通則》。
  •  
    相關類別 :
  • 檢察院 - 檢察長辦公室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7/2011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該法第九十條第三款,以及第10/1999號法律第十二條(二)項,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四款及第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經檢察長提名,任命外籍司法官Vítor Manuel Carvalho Coelho(高偉文),以合同聘用方式出任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助理檢察長,為期二年,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