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星期二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的組織及運作。
- 修改核准《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
- 核准新的《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並代替第11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收費表。
-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滅菌科供應醫療消耗品”的合同。
- 許可執行“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標誌性建築物建造工程”。
- 許可訂立提供“新華大廈裝修工程編制工程計劃”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供應及安裝一臺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儀”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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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201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廢止十二月二十八日第210/88/M號訓令及八月十四日第142/89/M號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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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七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委任經濟財政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委任保安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委任經濟財政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